中小学教育课题负责人职责要求
2017-10-10
中小学教育课题负责人职责要求
课题主要有小组人员共同完成,主要的有:课题主持人、第一参与人、第二参与人、第三参与人等等人员组成,每个人员所负责的事项是不同的,大家要严格按照相应的要求措施进行课题的研究事项。小编在此就为大家总结有关中小学教育课题负责人职责要求事项,还望这些信息对大家有所帮助。
⒈ 努力学习教育、教学理论,不断提高自身教科水平,在工作过程中发扬创新精神,虚心听取各种关于课题研究的意见,特别重视发挥青年教师在课题研究中的作用。
⒉ 全面各种关于课题研究过程中的人员合理分工、课题科学管理及课题经费的合理使用。
⒊ 课题批准后,负责人要按照计划要求,制定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课题组成员实施,把握方向。
⒋ 在课题研究的全过程中,不断收集材料,并及时做好书面材料的整理、汇总。写出阶段成果报告。按时报送有关进展报告和阶段性总结,对不涉及保密的研究结果要及时整理发表。
⒌ 对课题研究的质量全面负责和把关,带领课题组人员在课题研究的理论基础、创新意义、推广价值等方面工夫,精益求精,牢牢树立争创一流的观念。
⒍ 在研究过程汇中出现某些问题或障碍,及时向校教科室汇报,并协同商议,探求解决方案,以保证课题研究顺利、有效地进行。
⒎ 带头端正科研动机,不谋名利,协调好课题组内部几课题组与组外人员的关系。
⒏ 积极开展各种学习交流活动,宣传、推广课题研究的成果。
⒐ 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代理或更换,遇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教科室写出书面报告,由教科室报送有关单位审批。
⒑ 负责人调出,要做好课题研究工作的交接,由课题组另推负责人,课题、经费及专用仪器设备不得带走。
⒒ 下列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但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研究。
⑴ 已离、退休的人员;
⑵ 外出学习或进修等时间超过一年者;
⑶ 因健康等原因已无法主持课题研究者;
⑷ 在课题实施过程中造成重大失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