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变更项目有哪些
2021-05-28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变更项目有(一)项目负责人;(二)参与者;(三)依托单位;(四)合作研究单位;(五)延期;(六)终止;(七)撤销;(八)拨款计划;(九)资金预算总额;(十)其他。具体变更方法和规定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变更包含项目负责人更换和项目负责人信息更正。
依托单位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依托单位可以申请项目负责人更换:
(一)不再是依托单位科学技术人员的;
(二)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
(三)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为项目的参与者,具有该类型项目要求的申请资格且符合限项申请与承担规定。
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项目负责人信息更正:
(一)项目负责人更名的;
(二)因申请阶段填写错误或者不规范造成的个人相关信息需进行勘误的。
二、参与者参与者变更包含参与者退出、新增和参与者信息更正。
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参与者的稳定,参与者退出或者新增仅适用于研究工作需要的情形。参与者中的学生更换无需提交参与者退出或者新增的变更申请。参与者顺序不可变更。
参与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参与者信息更正的申请:
(一)需要更名的;
(二)调入另一工作单位的;
(三)因申请阶段填写错误或者不规范造成的个人相关信息需要进行勘误的。
三、合作研究单位变更一般适用以下情形:
(一)因依托单位变更引起的合作研究单位变更;
(二)因参与者退出或者新增引起的合作研究单位变更;
(三)因参与者工作单位变更引起的合作研究单位变更。
依托单位变更仅适用于项目负责人调入另一依托单位工作,项目需要在调入后的依托单位实施的情形。
四、延期
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延期1次,申请延长的期限一般应当为整年且不得超过2年。项目负责人应当于项目资助期限届满60日前提出延期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管理办法中对项目延期的要求不尽相同。
五、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依托单位可以申请终止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也可以直接决定终止项目:
(一)不再是依托单位科学技术人员的;
(二)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
(三)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以及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应当予以终止的;
(四)项目负责人工作单位调动,所在依托单位与原依托单位就变更依托单位协商不一致的;
(五)其他应当
六、项目负责人或者参与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直接作出撤销项目的决定,项目负责人或者依托单位也可以主动申请撤销项目:
(一)在申请阶段伪造或者变造申请材料的;
(二)受到自然科学基金委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
(三)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应当予以撤销的;
(四)其他应当予以撤销的情形。
七、
项目负责人、参与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可以暂缓拨付资金:
(一)项目负责人调动工作单位,但手续尚未完成的;
(二)项目负责人、参与者不按照资助项目计划书开展研究的;
(三)项目负责人、参与者擅自变更研究内容或者研究计划的;
(四)项目负责人不按规定提交年度进展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等项目材料的;
(五)项目负责人、参与者提交弄虚作假的报告、原始记录或者相关材料的;
(六)项目负责人、参与者侵占、挪用资助项目资金的。
有上述第(二)至(六)项情形之一的,自然科学基金委还应当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
项目负责人、参与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解除暂缓拨付资金:
(一)项目负责人调动工作单位手续已完成,已提出变更依托单位申请的;
(二)项目负责人、参与者受到自然科学基金委警告、暂缓拨付资金并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后,已按期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