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所需材料和要求
2021-09-16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需要的材料包括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简介、最终成果、经费决算表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要整理所有的结项材料,在结题时提交上去,才能顺利进行结项流程。下面本文提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所需材料和要求,可供参考。
1.结项审批书
(1)单面、双面打印均可,一式2份,不要装订。
(2)《结项审批书》中所填“课题组主要成员”应与申请书保持一致,如有不同,请在结项前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变更课题组成员(须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事项变更审批表》),报福建省社科规划办审批。
(3)《结项审批书》中所列阶段性成果的名称、成果形式、署名作者、发表刊物及年期、转载情况等,应确保所填写的各项信息准确无误。
(4)阶段性成果在公开出版和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送时,应当注明受到国家社科基金资助。
(5)尚未公开发表或发表时间在立项之前的、与研究主题无直接联系的、作者非课题组主要成员的成果一概不能作为阶段性成果填报。
2.最终成果简介
(1)单独打印,A4纸,单面、双面均可,一式3份,不要在《结项审批书》中填写。
(2)最终成果简介开头处应注明项目批准号、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名称、课题组主要成员、是否出版,如出版,应注明出版社和出版时间,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
3.最终成果
(1)匿名打印,一式6套。
(2)最终成果形式和内容须符合预期研究目标,确需变更成果形式或调整研究内容的,须提前向全国社科规划办申请变更,批准后方可执行。
(3)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引用资料、观点、数据要来源清楚,引文、注释和参考文献必须规范。因学术规范问题而被终止或撤项的项目,全国社科规划办将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4)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项目,须在原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并附纸版修改说明以及原论文(报告)电子版。故意隐瞒事实或未如实提交材料的,一经查实,全国社科规划办会撤销该项目并予以通报。
4.经费决算表
《结项审批书》中的“经费决算表”一栏,要附上财务处打印的项目经费开支明细帐(盖财务公章)和立项时填写的经费预算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