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译著书稿翻译基本要求
2024-08-24 分类:著作出版常见问题

译著是出书的一种类型,在晋升职称时也可以起到加分作用,出版译著关键的步骤是获得版权,并且将原稿进行翻译,这篇文章就具体介绍出版译著书稿翻译基本要求,满足要求对后期的书稿出版才是有帮助的。
1一般要求
译文应忠实于原文并表述准确,符合现代汉语的使用规范。
2人名
2.1 译文中人名的译名应统一。
2.2 国内已有统一或通行译名的,应沿用统一或通行译名。没有统一或通行译名的,宜按译名手册、译音表译出。
2.3 有固定中文名字的,应采用其中文名字。
示例:美国汉学家 John King Fairbank,应译作“费正清”。
2.4 原文人名单词间的分隔,在译名中用间隔号(•)表示;缩写的原文字母及下脚点 (.),在译名中不变,其后不再使用间隔号;原文人名单词间的连字符,在译名中用半字线连接号表示。示例1:Antony Giddens 译作:安东尼 • 吉登斯;示例2:Edmund R. Leach 译作:埃德蒙 •R. 利奇;示例3:Levi-Strauss 译作:列维 - 斯特劳斯。
2.5 除通行的译名外,人名在译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应在译名后括注原文名称。
3 地名
3.1 译文中地名的译名应统一。
3.2 地名译名应符合 GB/T 17693 的规定。
3.3 除通行的译名外,地名在译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应在译名后括注原文名称。
4 组织机构名称
4.1 译文中组织机构名称的译名应统一。
4.2 组织机构名称应采用权威机构公布的规范译名。
4.3 除通行的译名外,组织机构名称在译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应在译名后括注原文名称。
5 专业术语
5.1 译文中专业术语的译名应统一。
5.2 专业术语应采用权威机构确定的规范译名或业界通行的译名。
5.3 专业术语如无规范译名或通行译名,可选用单义性强、切近学术内涵或学科惯用的译名。
5.4 除通行的译名外,专业术语在译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应在译名后括注原文名称。
6 量和单位
6.1 译文中量和单位的名称符号、书写规则等应符合 GB3100 和 GB3101 的规定。
6.2 译文中非公制和国际单位制的单位,宜以译者注的方式给出这些单位与公制或国际单位制的换算关系。
7 注释
7.1 解释性注释
原文中陈述说明性的注释应全部译出。
7.2 引文性注释
原文的脚注和尾注宜译出所有信息。责任人、题名及出版社信息第一次出现时,应在译文后括注原文。示例:弗雷德里克 • 约翰斯顿(Frederick Johnstone),《阶级、种族与黄金》(Class, Race and Gold),伦敦:罗德里奇和基根 • 保罗出版公司(London: Routledge and Keagen Paul),1976年,第23页。
原文的脚注和尾注中以缩略或简写形式标示的文献名称,译文中应译出完整的文献名称。原文中标示引文出处的夹注,可不译出。示例:“尽管体力劳动具有内在的无意义性,但对于这些小伙子而言,它意味着对自己自由的维护和对某种力量的确证。”(Willis 1981:194)
可见出版译著,翻译原稿要求是比较多的,文章中涉及到的细节比较多,图表,参考文献,标注等都要进行正确的翻译,国内作者翻译国外著作,出版译著难度比较大,建议和专业出版顾问沟通,更加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