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教辅书籍
2017-04-07
福建人民出版社成立于1951年7月,1987年起成为福建省出版总社下属经济独立核算、以出版社会科学读物为主的综合性出版社,出版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历史、古籍、外语、辞书、旅游等类图书。2009年12月,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成立,我社成为其下属单位,由事业单位整体转制改企。目前我社拥有政治理论、经济、文化教育、外语、文史、古籍、项目研发中心、八闽文库、闽文化全媒体中心等9个图书编辑室和审读室、美术编辑室、网络信息室,另有办公室、总编室、财务部、校对科、出版经营部、发行部等6个职能部门。
我社始终肩负着崇高的历史使命,秉承社会责任意识和文化担当精神,形成了“我们崇尚敬业精神,专业的,创新的,我们是一个团队”的企业核心理念和“传扬文化,涵煦人生”的文化追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步形成了特色品牌和优势板块,出版物的内容质量和编校质量一直保持上乘水准,在业界和读者中享有盛誉。长期以来,我社一直致力于“出好书、出人才、出效益”的发展目标,不断优化图书结构,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60年来,共有600多种图书荣获省部级以上奖项,其中,19种出版物分别获“五个一工程”奖、国家图书奖、中国图书奖、中国出版政府奖、中华优秀出版物奖、国家电子出版物奖。2人被授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称号,14人次分别获“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百佳出版工作者”、“全国优秀中青年图书编辑”、“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等国家级荣誉称号,22人次分别获“福建省优秀中青年编辑”、“福建省优秀出版人”等省级荣誉称号。经过多年的努力经营,我社从1987年自总社独立出来时的15万元起家,发展到目前拥有7220多平方米办公场所、3470平方米库房、上亿元资产的实力较为雄厚的地方出版社。1995年、1998年、2000年连续被新闻出版署评为“全国良好出版社”,1997年、2006年被国家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评为“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先进集体”,2008年被新闻出版总署授予“全国新闻出版行业抗震救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0年被新闻出版总署评为“首届全国新闻出版行业文明单位”。
1951年7月1日,福建人民出版社正式成立,如今已走过60余年。回首峥嵘岁月,我社前辈肩负历史使命,筚路蓝缕,与共和国同呼吸、共命运,历经艰辛和曲折,不仅为我社留下了坚韧不拔的精神,更为我社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石。
福建人民出版社是新中国成立后福建省创办的第一家专业出版机构。1951年,在福建省委宣传部筹建下,于7月1日在福州市东大路铁门槛1号正式成立,同时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30周年,出版了第一本书《毛泽东思想史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的结合》(编号为001号)。工作人员6人。新中国福建的出版事业由此展开。之后,福建人民出版社的队伍不断壮大,在工作实践中努力贯彻中央关于地方出版社“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为生产服务、为工农兵服务”和“通俗化、地方化、群众化”的出版方针,面向全省,以工农兵、基层干部和知识分子为主要对象,出版了大量的时事政策读物、文化知识读物和科技著作,同时整理了一批文化遗产,出版了一些学术著作,发挥了综合出版社的职能,出书品种不断增加。其中,《民校国语课本》、“福建地方戏曲”丛书、《隋唐五代文学史》、《统计学理论一般问题》、《郑成功收复台湾史料选编》、《中医基础学》等图书和《福建宣传员》、《福建画报》、《福建教育》等刊物在读者中有着广泛的影响。1958年后,福建人民出版社的体制多次改变。
1966年,原有人员绝大部分下方农村劳动,福建人民出版社的业务工作除出版毛主席著作和毛主席画像外,基本停顿。1969年,福建人民出版社机构实际撤销,成立福建省革命委员会毛主席著作印刷发行办公室。
1971年,下放干部陆续调回,恢复福建人民出版社名义。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福建人民出版社开始进入健康发展时期,呈现勃勃生机,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出版的《<资本论>解说》在学术界产生了重大影响,被一些高等院校和党校指定为教材;出版的《英语基础语法新编》是“文化大革命”后期全国最早出版的大专英语教材;出版的“中学生学习”丛书,配合恢复高考制度,发行数百万册,影响及至省外;出版的《中国古代史》被列入教育部部颁高校文科教材,福建人民出版社成为全国首家出版部颁教材的地方出版社;出版的《又见棕榈、又见棕榈》是大陆首次出版台湾作家的长篇小说。
1985年,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图书市场的变化,福建人民出版社改称为福建出版总社,并根据专业分工的原则,以原福建人民出版社有关编辑室为基础,相继成立了各专业出版社,其他各人文社科编辑室则归入福建人民出版社。
1987年,福建人民出版社与福建出版总社分离,成为总社下属经济独立核算、以出版哲学社会科学图书为主的综合性出版社。
2009年12月,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成立,福建人民出版社成为其下属单位,由事业单位整体转制改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