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要求
2017-05-26
2017年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要求
课题结题是课题研究中的一个关键的方面对于现在的课题研究来说只有将各个环节都安排好了则对于课题研究才有帮助。为加强和规范甘肃省教育科研课题管理,不断提高我省教育科研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省规划办将组织2017年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集中鉴定工作。
一、鉴定范围
1.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2010年及2010年后立项课题。依据课题管理办法,凡由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课题,必须报送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进行鉴定结题。
2.今年清理2010-2014年立项的省级课题,今年未申报结题或未通过结题的2010-2014年立项课题以后将不再进行结题,按自动撤项处理。
3.国家、部委及其他厅局有关教育研究的课题,经本人请示立项单位同意,也可参加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鉴定。
二、鉴定办法
根据《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办法》开展鉴定工作。对本次通过鉴定的课题,由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颁发“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证书”,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增薪的一项重要依据。
三、时间安排
各市、州教研部门组织当地鉴定申报初审工作,省属高校的鉴定申报初审工作由各校科研处(室)组织。省属高校科研处统一报送省规划办课题鉴定材料时间为5月15-19日;各市州教研部门统一报送省规划办课题鉴定材料时间为5月22-26日,省规划办工作人员与各市州规划部门负责人当面审核申报纸质材料与电子版内容,逾期不予受理。
不受理各市州邮寄的鉴定材料及个人直接报送的鉴定材料。
不受理未按要求填写和装订的所有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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