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课题与总课题的关系
2018-03-17 分类:课题申报常见问题
课题各研究方向的研究要点一般不适宜直接作为子课题名称,申报者需要根据研究数字教育资源类型、研究对象、研究内容以及适用的环境重新确定子课题的名称。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子课题与总课题的关系。
子课题申报办法
1.总课题组鼓励各类学校、实验基地、教育信息化研究单位、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软硬件企业等根据总课题的研究方向,结合自己工作实际选择相关子课题直接申报。
2.课题研究实行课题承担人(即:申报人)负责制。为此,申报人必须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及组织能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小学应具有小学高级职称,中学应具有中学高级职称)。若不具备上述职称,应由两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3.凡欲申报子课题研究的:请申报人认真填写“子课题申请•评审书”。全部资料届时也可在总课题组指定网站下载。请将文字资料一式2份,并附载有“子课题申请•评审书”内容的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交寄总课题组秘书处专题负责人。为避免出错,秘书处在收到申请书后会快速回复,如果在三天内未收到回复,请电话查询或邮件再次联系。如遇时间紧张,可先电话或传真报名。
4.总课题组将对申请的子课题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评审立项的各子课题,由总课题组秘书处通知申报人。
5.有条件的组织或单位允许申报多个子课题,但内容不能相同。每个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子课题。“子课题申请•评审书”通过邮局寄至总课题组秘书处(电子文档通过Email等提交)。
6.各子课题一经完成即可随时申报结题。最终子课题结题时间底线为4月。总课题组结题时间底线为10月。个别子课题因故超时,需事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