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课题成果的重复率不超过多少
2018-12-14 分类:课题申报常见问题
党校的科研成果都是要经过重复率检测的,纳入查重范围的科研课题成果包括会议论文、征文、调研报告、课题论证活页、课题成果、公开出版学术著作等。课题成果也属于查重范围,那么科研课题成果的重复率不超过多少?
科研成果重复率的限定:
(一)会议论文、调研报告、征文、公开出版学术著作章节的重复率不超过20%。文字复制比大于20%的,退回本人重新修改;文字复制比大于30%而小于40%的,取消送审资格;文字复制比大于40%的,以抄袭论。
(二)课题成果的重复率不超过25%。文字复制比大于25%而小于40%的,延迟一年重新提交结项评审;文字复制比超过40%的,以抄袭论。
(三)课题论证活页的重复率不超过30%。文字复制比大于30%而小于40%的,取消送审资格;文字复制比超过40%的,以抄袭论。
科研成果重复率查询,是通过“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等检测软件对教职工提交的各类科研成果,进行统一检测。对于以抄袭论处的成果,作撤项处理,并根据我校全员绩效考核办法要求,在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考核分数中予以扣分。
综上是党校对教职工评职称的科研成果重复率的规定,其中课题成果重复率规定不超过25%,还是比较严格的。课题成果包括论文专著报告等等,都是要求的这个重复率。所以,评职称有课题成果的,可以先自查一下重复率,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