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印书馆学术著作出版规范

2018-10-29

  

  商务印书馆学术著作出版规范包括这么几个方面,文字规范、图表规范 、文献引注规范 、注释规范 、参考文献规范、索引。如果想出版学术著作,可以参考。

商务印书馆学术著作出版规范

  商务印书馆学术著作出版体例规范试行

  一、 文字规范

  (一) 一般性文字规范

  1. 图书语言应符合现代汉语规范,除古籍整理、古汉语等方面的图书,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书籍外,应使用现代汉语简体字,避免使用旧体字、异体字和繁体字,不应繁简字混排。

  2. 字词的使用力求规范。建议使用《现代汉语词典》的最新版作为统一标准。异形词的标准写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为准;未作规定的,建议使用《现代汉语词典》最新版的推荐词形。

  3.数字使用应符合《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4. 中文标点符号的使用要遵守《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 外文标点符号的使用应遵循外文的规范用法。

  5. 中外文混排时,如果整个句子主体为中文,只是在其中夹用一些外文单词、短语的,则应使用中文标点。如果以中文起始,则以中文标点结句。如果整句、整段地引用外文,引用部分应按所引文种的规定使用标点符号。

  例示:

  日常德语中的动词bestimmen意为“规定”、“决定”等;海德格尔在此用的bestimmen则有其特定意义。

  相关观点,可参见D. Sperber, Rethinking Symbolis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5。

  (二) 专有名词规范

  1. 人名、地名、书名、民族名、机构名、专业术语等专有名词,全书应统一。

  2. 在正文中,专有名词原则上都应用中文标示。原词是外文的,除很通行的专有名词之外,在第一次出现时,在译名后附上原文。对专有名词的译名应采用约定俗成或学界通行的译法。如无通行译法,则分别按以下标准翻译:

  (1)人名的翻译原则应遵守名从主人的原则,即按照译者所属国别之语言的发音进行音译。具体可按照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各语种的《姓名译名手册》及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出版的《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翻译。

  (2)地名按照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外国地名译名手册》及中国大百科出版社出版的《世界地名录》的译名翻译。

  (3)各民族的族名译法,按照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世界民族译名手册》翻译。

  (4)外国公司及其他专业机构名称,如已在中国注册登记,则按其中文注册名翻译。除此之外,可根据情况,进行音译或意译。

  (5)其他各专业领域的术语译名,按照各专业领域的已有的译名表或译名规范翻译。

  (6)在以上手册或书籍中未列出的,包括一些小语种专有名词的译名,建议进行音译时,按照商务印书馆《译音表》中的音节译名进行组合。

  3. 外国人名译名的内部分界,均为中文或中译名在前、缩写字母在后的,用中圆点(·)间隔;缩写字母在前,中译名在后的,用下脚点(.)间隔。

  例示:

  安东尼·吉登斯

  查尔斯·B.达文波特

  4.名称较长的机构或活动项目名称,可用缩写,但在书中首次出现时,应用全称,并标明后文简称,译名一般须标明原文全称。

  例示:

  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以下简称园博会)

  现代语言协会(Modern Language Association, 下文简称MLA)

  (三) 专有名词规范

  1. 人名、地名、书名、民族名、机构名、专业术语等专有名词,全书应统一。

  2. 在正文中,专有名词原则上都应用中文标示。原词是外文的,除很通行的专有名词之外,在第一次出现时,在译名后附上原文。对专有名词的译名应采用约定俗成或学界通行的译法。如无通行译法,则分别按以下标准翻译:

  (1)人名的翻译原则应遵守名从主人的原则,即按照译者所属国别之语言的发音进行音译。具体可按照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各语种的《姓名译名手册》及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出版的《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翻译。

  (2)地名按照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外国地名译名手册》及中国大百科出版社出版的《世界地名录》的译名翻译。

  (3)各民族的族名译法,按照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世界民族译名手册》翻译。

  (4)外国公司及其他专业机构名称,如已在中国注册登记,则按其中文注册名翻译。除此之外,可根据情况,进行音译或意译。

  (5)其他各专业领域的术语译名,按照各专业领域的已有的译名表或译名规范翻译。

  (6)在以上手册或书籍中未列出的,包括一些小语种专有名词的译名,建议进行音译时,按照商务印书馆《译音表》中的音节译名进行组合。

  3. 外国人名译名的内部分界,均为中文或中译名在前、缩写字母在后的,用中圆点(·)间隔;缩写字母在前,中译名在后的,用下脚点(.)间隔。

  例示:

  安东尼·吉登斯

  查尔斯·B.达文波特

  4.名称较长的机构或活动项目名称,可用缩写,但在书中首次出现时,应用全称,并标明后文简称,译名一般须标明原文全称。

  例示:

  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以下简称园博会)

  现代语言协会(Modern Language Association, 下文简称MLA)

  二、 图表规范

  (一)前插作者像及其他图片在内封后,另页接排。

  (二)书中的图表应编序号。可全书排序,亦可分章排序。可插图与表格混合排序,亦可图与表分开排序。图表较多的,应在目录之外,另加图表目录。

  (三)书中的图表,应遵循先见文字后见图表的原则。图表中反映的信息应与正文表述一致。

  (四)串文图不论单双页,原则上均排在版口。

  (五)表题排在表的上方;说明文字及表的资料来源直接排在表下,不与正文注释混排;跨页排时,必须双页跨单页,需在表的右上排“续表”字样,表头重复排出。横排图表页不排天眉和页码。

  (六)图题及相关文字说明排在图下或图侧。图片可按比例缩放,有条件的情况下,可注明缩放比例。

  (七)若引用他人之图表,需注明完整数据来源,格式按下文的“文献引注规范”。

  (八)书稿中的地图,凡国家地图及各省、市、自治区的行政区划图,应完整、准确,应根据中国地图出版社最新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省地图集》绘制;我国古代的地理区划的绘制,可参考中国地图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历史地图集》,并按《出版条例》严格履行送审程序。外国地图,应按中国地图出版社出版的《世界地图集》绘制。

  三、 文献引注规范

  (一) 文献引注推荐采取两种形式之一:文献-注释制或者著者-出版年制。

  文献-注释制是以注释形式说明引用文献信息;著者-出版年制是在正文引用其他文献处以括号表明著作者和出版年代,例如(方显廷,1932)。各书可以根据本书文献引注的特点选择某一形式,全书应统一采取一种形式。

  (二) 无论采用何种形式,都应在书后以“参考文献”的形式对所引文献加以汇总。

  (三) 直接引述原文时,所引的较短原文可径入正文,外加引号。

  若所引原文较长(如超过40字或正文的三行时),以另起一段为宜;引文首行第一字空四格,折行空两格,上下各空一行,不需用引号。

  (四) 文献-注释制

  1. 第一次引注某文献时,要标注出文献的完整信息。

  具体格式见以下第3 条。

  2. 直接引述或摘述原著内容时,需标出所引著作的页码。间接引述或提及相关著作时,不需标出页码。

  3.注释中完整引注文献时,依文献的不同种类格式如下:

  (1)中文著作和译著

  A 标注顺序为:责任者与责任方式-文献题名-出版者-出版时间-页码(选项)。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出版者前加注出版地点,以冒号分开。

  示例:

  高兆明:《制度伦理研究——一种宪政正义的理解》,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35页。

  B 责任方式为著时,“著”可省略,其他责任方式不可省略。

  示例:

  佟柔主编:《民法》,法律出版社1980年版,第123页。

  C 引用翻译著作时,将译者作为第二责任者置于文献题名之后。如有需要,著者可标出国籍,用六角括〔 〕标示。

  示例:

  〔德〕海德格尔:《在通向语言的途中》,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

  (2)古籍

  A 古籍一般应依次标注责任者、书名、卷次、页码或责任者、篇名、部类名、卷次、版本、页码。卷次可用阿拉伯数字或中文数字表示,全书统一。如有需要,责任者可标出朝代名称,用方括号[ ]标注。

  示例:

  王夫之:《读通鉴论》卷1。

  姚际恒:《古今伪书考》卷3,光绪三年苏州文学山房活字本,第9页a。

  杨时:《陆少卿墓志铭》,《龟山集》卷34,四库全书本。

  [晋]慧远:《沙门不敬王者论》,《弘明集》卷5。

  B 整理本按一般著作格式标示。

  示例:

  毛祥麟:《墨余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35页。

  C 常用古籍可不注编撰者和版本。

  示例:

  《孟子·公孙丑上》。

  《史记》卷87《李斯列传》。

  (3)外文著作

  A 引证外文文献,原则上使用该语种通行的引证标注方式。

  B 以下以英文为例。一般应依次标注责任者-书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时间-页码。

  著者姓名,名排在前,姓排在后;著作名用斜体,书名中首词和实词的首字母大写;用p.(如为单页)或PP.(如为多页)表示所引著作页码。

  示例:

  Chreles Shepherdson, Vital Signs: Nature, Culture, Psychoanalysis. New York: Routledge,2000, p.35.

  D. Schiffrin, D. Tannen & H. E. Hamilton (eds.), The Handbook of Discourse Analysis, Oxford: Blackwell, 2003, pp.352-371.

  (4)析出文献

  A 如从文集中析出文献,则应将文集的责任者与文集题名排在文献名之后;文献名与文集信息之间加“载”字。

  示例:

  李培良:“中国文化的宿命主义和动能取向”,载乔健、潘乃谷(编):《中国人的观念与行为》,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页。

  B 文集责任者与析出文献责任者相同时,可省去文集责任者。

  示例:

  鲁迅:《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载《鲁迅全集》第9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325页。

  C 期刊文章,在析出文献名与期刊名之间,不标期刊责任人名,亦不加“载”字。

  示例:

  王雅林:“城镇居民时间预算研究”,《中国社会科学》1991年第2期。第?页。

  D 报纸文章

  示例:

  王启东:“法制与法治”,《法制日报》1989年3月2日。

  E 英文的析出文献用引号,书名和期刊名用斜体。

  示例:

  T. A. van Dijk, “Critical Discourse Analysis”, in D. Schiffrin, D. Tannen & H. E. Hamilton (eds.), The Handbook of Discourse Analysis . Oxford: Blackwell, 2003, pp. 352-371.

  Heath B. Chamberlain, “On the Search for Civil Society in China”, Modern China, vol. 19, no. 2 (April 1993),pp.199-215.

  (5)转引文献

  在引用文献之后,加“转引自”字样,之后加转引著作信息。但应尽量避免转引,除非是难以搜寻之参考文献。

  示例:

  费孝通:“城乡和边区发展的思考”,转引自魏宏聚:《偏失与匡正——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政策失真现象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4页。

  (6)未出版的学位论文、会议论文等

  示例:

  方明东:“罗隆基政治思想研究(1913-1949)”,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博士论文,2000年,第67页。

  任东来:“对国际体制和国际制度的理解和翻译”,全球化与亚太区域化国际研讨会论文, 2000年6月,第9页。

  (7)其他未刊文献

  应依次表明文献名、文献时间、藏所、编号。

  示例:

  “傅良佐致国务院电”,1917年9月15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北洋档案1011-5961。

  (8)网络资料

  应依次列出责任人、文献名、发表时间、网址。

  示例:

  杨德明: “西双版纳的傣家斗鸡”,2011年11月25日,http//xschina.org/show.php?id=10672。

  4.同一文献同一版本的,在同页(不紧挨着)再次引用时写作“前引书(文)”(英文用opcit)。

  示例:

  钱钟书,前引书,第22页。

  Schumpeter,opcit,p.20.

  5.同一文献同一版本同一页码的,在同一页紧挨着再次引用时,只写“同上。”(西文只写“ibid.”)。如所引用文献相同而页码不同,则写“同上书,第**页。”英文做法同第4条。

  6.同一文献在其他页面重复出现,第二次及以后各次只需标出责任者名、书名和页码(所引为著作时),或责任者名和篇名(所引为论文时)。

  示例:

  高兆明:《制度伦理研究——一种宪政正义的理解》,第45页。

  王雅林:“城镇居民时间预算研究”。

  7.非引用文献原文者,引注前加“参见”,作者名后不加冒号。

  示例:

  参见〔美〕威廉·福特·怀特《街角社会》,黄育馥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410-415页。

  8.注释中对所引文献的其他说明文字,接排在文献信息之后。

  (五)著者-出版年制

  1. 在正文引用文献处,在其后的括号内标示所引文献的作者及出版年份,如(费孝通,1992),文献的完整信息在“参考文献”中列出。

  2. 括号中,中文作者标出姓名全称,西语作者只需标出姓氏。但书中引用了相同姓氏之西语作者时,应引用全名,以避免混淆。

  示例:

  (费孝通,1992)

  (Freedman, 1996)

  R. D.卢斯(R. D. Luce,1995)与G. E.卢斯( G. E. Luce,1988)均认为……

  3. 若正文行文中已经出现著者姓名时,是中文著者的,不再括注著者名;外文著者的外文著作,仍需括注著者的外文姓氏和出版年代。

  例如:

  孙周兴(2011: 33-35)认为……

  马格瑞·沃尔夫(Wolf, 1972: 164-167)指出,父系大家庭内部各“子宫家庭”的存在造成了它的分裂。……沃尔夫的另一项研究(Wolf, 1975)则表明……

  4.直接引述或摘述原著内容时,须标出所引著作的页码;出版年与页码之间的冒号,用半角格式。

  示例:

  (罗文辉,1991:27-34)。

  5.间接引述或提及相关著作时,不需标出页码。

  示例:

  此类研究已有相当成果(Freedman,1966;王跃生,2002)。

  6. 若为转引,则直接著述与间接著述皆需列出。

  示例:

  (Murry & Hummons, 1995;转引自杨宜真,1999)。

  7. 同一作者在同一年份出版的不同著作,按时期先后在年代后分别加a, b, c……

  示例:

  (李亦园,2001a, 2001b,出版中-a,出版中-b)

  8. 引述中文译著时,应列出作者的中文译名,以及原作出版年代和中译本出版年代。

  示例:

  (墨菲,1966/2004)

  9. 作者为两人时,两人的姓氏(名)全列;作者为三至五人时,第一次所有作者均列出,第二次以后,仅写出第一位作者并加“等人”(英文著作用et al.)即可;作者为六人以上时,内文中仅列第一位作者并加“等人”( et al.),而在参考文献中列出前六位作者姓名,第七位之后以 et al. 表示。上述缩略方式,若会造成混淆,则写出所有作者的姓(名)。

  10. 两位以上作者时,正文行文中作者之间用“与”连接;在括号内以及参考文献中用顿号(中文)或“ &”(英文)连接。

  示例:

  杨善华与沈崇麟(2000:45-56)观察到……

  (唐灿、马春华、石金群,2009)

  (Sperber & Wilson, 1986: 83-88)

  11. 作者为团体、组织或不明确者时,依以下原则:

  (1)易生混淆之单位,每次均用全名;简单且广为人知的组织,第二次以后可用缩写或简称,例如:WTO、欧盟等。但在参考文献中一律要写出全名。

  示例:

  【第一次出现】(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2008)

  【第二次以后】(国际奥委会,2008)

  【第一次出现】( Modern Language Association[MLA], 2003:133)

  【第二次以后】(MLA, 2003:35)

  (2)未标明作者(如法令、报纸社论)的文献,将文献的名称当作作者。

  示例:

  (《婚姻法》,1950)

  (3) 作者署名为无名氏时,以“无名氏”(中文)或 “Anonymous”(英文)为作者。

  示例:

  (无名氏,2000)或( Anonymous, 2000)

  12.括号内同时包括多项文献时,依姓氏字母、年代、出版中等优先级排列(中文在前,英文在后),不同作者之间用分号分开,相同作者不同年代之文献用逗号分开。

  示例:

  研究显示(杨善华、沈崇麟,1989, 2000;杨善华, 2001a, 2001b,出版中-a,出版中-b)……

  (Turner, 1992; Stacey, 1993a, 1993b, in press-a, in press-b)

  13. 引用无年代的文献时:

  (1) 知道作者姓氏,不知年代,以“无年代”(中文)或 “n.d.”(英文)代替年代。

  (2) 知道作者姓氏,不知原始年代,但知道译文年代时,引用译文版年代并于其前加trans.例如:……( Aristotle, trans. 1945)。

  (3) 引用英文著作的翻印版或新版本的,以“ version”注明。

  示例:

  (Aristotle, 1930 version)

  14.如引用数据来自特定章、节、图、表或公式,要一一标明特定出处。如引用整段原文献资料,要加注页码或以章节(chap.)来表示。

  示例:

  (郑功成,1992,第七章)

  (McQuail, 2000, chap. 1)

  15.引用个人纪录时,不列入参考文献中,但引用时要注明:作者、个人纪录类别以及详细日期。

  示例:

  (T. A. Razik, personal communication, May 1, 1993)

  (叶嘉莹,上课讲义, 1994年 5月 1日)

  16. 电子文献

  (1) 书中如以电子邮件为参考数据,注明作者、类别以及详细日期。不列入参考文献。

  示例:

  (陈盈,电子邮件,1993年9月 27日)

  (2) 书中采用网络资料的,应标明具体的网址,不列入参考文献。

  示例:

  广播虽然很快就用于告知,开始时主要用于海事通讯和商业促销,后来才用于新闻,并于大萧条和二次大战期间发挥了重大功效(见http://history.acusd.edu/ gen/recording/radio-television0.html)。

  四、 注释规范

  (一)原创著作的注释原则上采用脚注形式。也可以根据全书的注释情况,采取章后注和书后注的形式。

  (二)注释中各种类别的注释,如作者注、编者注、译者注或校订者注,应加以区分。建议每种注释都用不同系统的编号标示,如①、②、③……;【1】、【2】、【3】……;*、**、***……标示,并在第一个注释出现时应交代说明。也可以采用同一套编号,但在注释末尾以文字标明。如需简省,出现较多的一类注释无须注明。例如:

  ① 这一名称并不是指反复推敲过的生产过剩理论,而仅仅是关于这种要素的流行说法。——作者

  ②对圣杯最传统的解释是,在耶稣受难时用来盛放耶稣鲜血的圣餐杯。——译者

  (三)注释分释义性注释和引文注释两种;前者是对正文相应内容的补充说明,后者是注明正文相应部分的文献引证信息。

  五、 参考文献规范

  (一) 学术著作原则上都应有“参考文献”部分,在此列出全部引用(或参考)文献之完整数据。

  (二) 参考文献中外文文献并存时,先排中文文献,再排外文文献。也可根据各书参考文献的特点增加其他分类。

  (三) 参考文献不加序号。中文文献应按作者或编者姓名的音序排列。英文则依作者及编者的姓氏字母音序排列。

  (四) 引用同一作者数项著作时,应以出版时间先后为序。

  (五) 文后参考文献的著录项目及次序与前述五(四)3.部分引文的注释格式基本相同,但不标注页码。

  (六) 英文文献的著者姓在前,名在后。

  示例:

  Hofstede, G. ,Culture Consequence: International Differences in Work-related Values, Londan and Beverly Hill: Sage.

  (七)建议参考文献用小五号字。

  六、 索引

  (一) 学术著作原则上应有索引。可根据各书稿的具体情况,分为“人名索引”、“主题索引”等专题性索引。

  (二) 著作索引的排列顺序按索引名称的音序排列。

  (三) 建议索引部分用小五号字、双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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