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成果鉴定书是什么
2018-11-03 分类:课题申报常见问题
课题结题要对课题成果进行鉴定,课题成果鉴定书是什么?课题成果是如何鉴定的?小编为大家介绍延安市基础教育教改实验项目成果鉴定须知,以供参考。
成果鉴定须知
第一条 延安市基础教育教改实验项目入选研究课题,均应在研究工作完成后对成果进行鉴定,并由延安市基础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和延安市教育教研中心验收。
第二条 课题完成后,课题第一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及时向市教研中心提出申请验收报告,并填写成果验收鉴定表(一式五份)。
第三条 成果鉴定一般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县区教研室和市教研中心共同组织,必要时,教研中心可单独组织对有关课题成果的鉴定。
第四条 鉴定主要采取专家评议方式,包括现场考查和会议评议。专家组一般为5—7人。专家人选由市县(县)课题领导小组选聘。
第五条 课题组负责向专家组每位专家提供课题申请书、鉴定书、成果主件、附件及研究工作总结报告等材料。如果采取会议评议方式,上述材料一般应在会议前一个月提交鉴定组专家审读。
第六条 鉴定组专家应本着科学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课题申请书预期达到的目标,对成果提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评审鉴定意见。
第七条 鉴定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将完成的成果、结题报告与成果鉴定书各两份一并送交市教研中心验收存档。
第八条 鉴定所需费用由课题组所在单位支付。经费特别困难者可向当地教育局申请酌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