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论文文献注释体系
2021-09-27 分类:出版常识

在博士论文以及其他课题成果成书的过程中,学术图书的作者应该根据各学科的要求以及各出版单位对于该体系的要求,做出进一步的修改。引文、注释和参考文献是学术著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区别于其他出版物的重要标志。
引文、注释和参考文献是学术著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区别于其他出版物的重要标志。引文、注释和参考文献的体例化绝非小事。尽管普通读者、科学界和学术圈以外的非专业读者,可能觉得页下的脚注、后面的尾注或者文献引用是并非必要的累赘,但需要指出,这些东西对于激励体系是至关重要的,它在根本上体现着学术发表的公正性,而这种公正性大大促进了知识的积累和进步。
博士论文和其他学术研究成果一般都有这些要件,各学校、各科研机构、各学术基金以及各学科对博士论文、课题成果等都有相关文献注释体例的要求。各期刊也都有对拟发表文章的注释体例要求。但在学术图书出版过程中,尽管自2012年新闻出版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术著作出版规范的通知》以后,该问题引起了多方面的重视,也有了很大的改进,但由于多种注释体例的存在,目前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在博士论文以及其他课题成果成书的过程中,学术图书的作者应该根据各学科的要求以及各出版单位对于该体系的要求,做出进一步的修改。学术出版机构也要把握学科的相应要求,灵活推动该方面写作和出版的规范化。
1. 注释体系的国际标准
注释分为内容注(content notes,又称说明注)和出处注(source notes,又称引文注),两者之间既有区别也有联系,而作为具有实质性意义的出处注与文献信息紧密相连。它是标明引文文献信息来源的注释。
在大量实践基础上,2010年,国际标准ISO690《参考文献和引文信息指南》推荐了三种类型的注释体例,包括著者-日期体例(Name and date system),很多文献中也称著者-年份体例(Author-date system),是在哈佛体例的基础上总结而来的;编号体例(Numeric system),也称为顺序编码制,是在温哥华体例的基础上提炼而来,我国的国家推荐标准GB/T 7714-2015大量地使用的是这种体例;行文注释(running notes),是在牛津体例的基础上演变而来。每种体例下,推荐了两种具体的著录格式。读者可以参考使用。
2. 学界日常应用体系
国内学界应用的注释体例形式,在具体形式上有着些微的区别,但总体而言都沿用了上述国际标准中的体系,各出版社、学科、大学机构根据上述体系进行了进一步修改,适用于本学科、本出版社、本刊物的出版。
GB/T 7714-2015推荐了顺序编码制和作者年份制两种体例格式,并区分了出版物类型,并对著录符号进行了细致规定。属于温哥华体例(Vancouver Style)的变形,温哥华体例一开始在医学领域比较普遍使用。引入中国后,在科学领域以及高校学报中使用比较广泛。
《芝加哥手册:写作、编辑和出版指南》(The Chicago Manual of Style,简称CMOS)推荐了注释-参考文献制和作者-出版年制两种注释体系。前者比较适合于人文学科使用,后者适用于社会科学。
《美国心理学协会出版手册》(Publication Manual of the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简称APA出版手册),推荐了著者-出版年制一种体例格式,但在具体著录格式上跟CMOSZ中的著者-出版年等其他体例有所区别,在心理学领域以及其他相应学科大量使用,应用范围较广。
《美国语言协会论文写作指南》(Modern Language Association Handbook for Writers of Research Papers,简称MLA手册),推荐了一种变异的著者-出版年制,在具体著录要求上与其他几种有着很大的区别,目前在语言学领域比较普遍地使用。
3. 现状以及问题
目前这几种体例在学术著作的写作和出版中都有所使用。学术著作的出版不像学术期刊,前期已经规定了一种引文体系。由于大量学术著作在寻求出版中,已经基本成型,作者也比较习惯于某种注释体例,因而,强行要求学术著作在各学科之间注释体例一致,比较难以成行。因而,一般而言,出版社会要求学术著作内部在体例注释格式上保持一致。比如使用了芝加哥手册中的著者-出版年制,就不应该出现APA中的注释格式;使用了GB/T 7714的顺序编码制或者它的著录符号,就不应该出现APA的格式。
应该强调的是,这几种体例内部有着自己的使用规则,体例与体例之间不应该随意跨越,尤其是不应在同一篇文章中出现著作-出版年制和注释-参考文献制交叉使用的情况。
学术出版界在实践中也不应否认各学科内部使用学术共同体习惯的注释体例格式,比如,有些出版社为了符合质检要求,在一部著作中既保留了作者原来的APA格式,也增加了GB/T 7714的顺序编码制。这种做法其实是削足适履、画蛇添足,否认了学术出版的专业性导向。
4. 对作者的建议
作者在写作书稿或者在修改博士论文的时候,应当按照各学科以及各出版社的要求选定其中一种注释体例及其格式,并确保注释的准确性、文献信息的齐全性、文献著录格式的前后一致性、引用行文的真实性等,确保读者阅读到的是真实信息,也便于读者能够找到原有文献。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中,研究的可复制性很难真正做到,确保文献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也是可复制性的一种表现,有利于推动学术知识的可累积性创新。